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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 擂台賽(第1頁)

林奇的對手名叫波頓,是個高大壯碩的白人,一身标準的牛仔裝扮,帽子、流蘇夾克、牛仔褲、長靴,一應俱全。

雖然穿着長袖夾克,但露在外面的脖子跟手背都能看到紋身,配合那有點兇惡的相貌,說他是混幫派的也一點不違和。

波頓的聲音質感非常好,尤其在中低音部分渾厚有磁性,唱那些叙事性的歌曲優勢巨大。

愛琳拿出歌詞曲譜,交給兩人後說道:“我給你們選擇的歌曲是≈lt;鄉村女孩≈gt;。”

波頓自來熟的搭林奇肩膀,說道:“哇哦,這可是首好歌,我們可不能搞砸了。”

林奇微笑點頭。

鄉村女孩?原身的記憶裡完全沒有這首歌的印象。

愛琳問道:“這首歌你們都聽過吧?”

波頓肢體語言誇張地說道:“當然,不可能有人沒聽過吧。”

林奇保持尴尬不失禮貌的微笑:“不好意思,今天你就遇到一個了,我沒聽過。”

愛琳跟波頓同時一臉不敢置信地看着他。

他無奈攤手道:“我不知道,也許電台聽到過,但這個歌名我完全沒印象。”

愛琳隻好将原曲放出來先聽一遍。

這是這世界鄉村搖滾樂中的經典歌曲,聽一遍後林奇就知道為什麼愛琳會選這首歌,以及兩人會驚訝自己沒聽過了。

這首歌,兼具鄉村抒情叙事的内核,同時包括搖滾樂的節奏跟熱情,中間甚至還有一段堪稱經典的高音嘶吼。

确實是一首完美匹配這對組合的選曲。

在美國,鄉村搖滾是一個很主流的音樂流派,在林奇前世,這個流派有個代表性的樂隊,叫做老鷹樂隊。

對,就是那個唱加州旅館(hotelcalifornia)的老鷹。

這個流派在美國的地位就不用多說了。

‘鄉村女孩’這首歌,是這個世界上知名鄉村搖滾樂隊的成名曲,在80年代專輯銷量破兩千萬,後來被無數人演唱出不同版本。

可以說是一首國民度非常高的神作了。

對這個世界的人來說,林奇沒聽過這首歌,就像前世有個19歲的創作歌手說他沒聽過加州旅館一樣神奇…

好吧,可能也不是那麼神奇,畢竟19歲少年的歌單神鬼莫測。

愛琳簡單講解一下她想要的效果,就放背景音樂讓兩人開始合唱。

對普通人來說,拿曲譜直接唱一首新歌可能很困難,但對專業人士來說卻沒有任何難度。

甚至不同音樂人拿到同一張曲譜,按自己對音樂的理解,一模一樣的曲調,可以唱出兩種完全不同的風格,這也是音樂的魅力之一。

林奇就是這種專業音樂人。

雖然剛聽了一次原版,但他當然不會按原版的方式去演繹,畢竟原版珠玉在前,他這種唱功硬要模仿隻能是東施效颦。

何況,愛琳都已經告訴他想要的效果了。

前奏過去後,主歌開始,波頓那渾厚的嗓音一出來,效果絕佳,跟這首歌的适配度極高,有種要把這首歌唱成他自己作品的氣勢。

林奇則是不慌不忙,找準音調後,在伴奏聲較弱的時候,用比波頓高兩個音的音域輕輕發出‘啊’的合音。

伴奏聲音比較強烈的時候,他就将聲音控制在比波頓弱一點的音量,唱出完整的歌詞。

兩個人的聲音合在一起,竟然比愛琳預想的效果還要協調。

她享受的閉上眼睛,這個主歌聽感實在太棒了,無法想像這是兩人之間第一次配合。

以愛琳的能力,自然能分辨出這是林奇在遷就對方,才能配合出來的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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