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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艱難歲月 父母愛情(第1頁)

母親永遠理解自己的女兒,就像阿珍永遠無法理解母親一樣,兩個人之間存在深深的代溝,這種代溝既是性格的産物,更是時代的産物。

母親的身世頗為坎坷!

時間回到1950年代,在桂東一個偏僻的小山村,一戶普通農民家裡,一個名叫“春蘭”的小女孩出生了。春蘭前面已經有兩個哥哥、兩個姐姐,她是家裡的老幺。

那時本省剛剛解放,老百姓普遍缺衣少食,春蘭家裡隻有兩畝貧瘠的薄田,日子過得相當艱難。雪上加霜的是,春蘭兩歲左右,母親便過世了,父親一人拉扯幾個孩子,挖過野菜,吃過米糠,更多的日子,是紅薯和着白米飯一鍋煮,能填飽全家人的肚子就行。

由于家庭困難,所以春蘭過了十歲才開始讀小學一年級。到了二年級時,春蘭的學業便徹底終止了,可以說,她除了會寫自己的名字,會做簡單的算術題,其他的大字基本沒認得幾個。

先天教養的缺失加上後天教育的缺位,似乎為春蘭一生不幸的命運埋下了伏筆。當春蘭還是花一樣年紀時,聽到本村的一個人說去廣東打工可以掙大錢,為了減輕家裡的負擔,春蘭聽信了那人的話,跟随他去到了廣東。

結果那人卻把她給賣了,賣給了一個年紀大很多的男人當老婆。男人為了防止她逃跑,每天和家族的人一起,把她看得死死的。春蘭身無分文,又不認得幾個字,性格柔弱的她隻能在這種環境下屈辱地繼續生活。直到一年後,她生了個女兒,男人才對她放松了警惕。

她終于找到機會帶着孩子逃了出來,在好心人的幫助下,回到了自己的家鄉。但是男人一家緊追不舍,一直追到了她家。在春蘭族人的保護下,男人一家不敢嚣張,說,春蘭不回去可以,但是孩子是他們家的人,得讓他們把孩子帶走。

春蘭的族人也勸說她,最好放棄孩子,不然以後沒法再嫁人。她還這麼年輕,肯定要再找婆家,但是拖着個孩子,不會有人再敢要她,難不成要娘家養一輩子?

春蘭看着尚在襁褓中的女兒,她眉眼跟自己多麼相似,她還那麼小,還不足三個月,實在是萬分不舍。但是禁不住族人的強大壓力,隻能強忍悲苦,含淚把孩子遞給了男人。從此以後,她數不清魂牽夢萦多少遍,卻再也沒見過這個孩子。

對于已非清白之身的女人,遠嫁是最好的選擇。阿珍的叔公恰好做生意到了春蘭的小山村,認識了春蘭的大哥品壽。叔公聽品壽說想給自己的妹妹找婆家,便說自己剛好有個侄兒不錯,就是家庭成分不太好,所以老大不小了還沒有姑娘肯嫁給他。

品壽隻想着快些把妹子打發出去,當即便說:“成分要什麼緊,先看看他們對不對得上眼再說。”

雙方一合計,便給兩個年輕人撮合上了。春蘭長得倒也算是眉清目秀,腼腆含羞,一看就有賢妻良母的味道。叔公的侄兒名叫國勝,長得精神硬朗,身材結實,眉目含笑,是個精明能幹且老實本分的小夥子,因為家庭成分的緣故,許多媒人都不肯給他做媒,相了幾次親也是屢相屢敗,都快二十五了都沒讨上老婆。在農村,二十五歲已是大齡青年了,三十歲讨不上基本就注定一輩子打光棍了。

也許是三生石上的緣分,兩個年輕人初次見面就對上眼了。春蘭見小夥子精神壯實,心下暗暗喜歡,但腼腆的她又不好表露。國勝對春蘭也是一見鐘情,急切地想知道她的心思。

但是叔公說:“我隻幫你介紹認識,剩下的你自己看着辦。”

國勝因為家裡有七個兄弟姐妹,父母無力撫養,便将小小年紀的他送到了叔父那裡,讓叔父撫養,從此以後,叔父便相當于他的父親。既然叔父說不管,那他就隻能靠自己。

國勝想了個法子,他跑到春蘭家裡,邀請她到他家去玩下,其實是試探她的口風,沒想到春蘭很快就答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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