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想要把《清歲》全文都放到我的博客主頁和貼吧上去。”祝禾把自己的計劃說出來了,“《風物》上《清宮》隻連載了一萬左右,這個數目在全文的字數面前其實占比不大,發出去之後就是阿婵的粉絲都無法鑒定我抄襲,隻能說我借鑒。”
“但卻可以保證我後面幾十萬字不被别人偷掉。”
祝禾在飛機上就已經想清楚了這件事,“後面無論是走協商流程還是直接走司法程序,戰線長或短都無所謂,我的訴求很簡單,無論花費多少時間精力金錢,我都要求對方承認偷我稿子以及發公告道歉。”
一篇小說的創作并非是來了靈感,說我要寫一篇清穿文就可以開始寫了。
哪怕祝禾打字的速度很快,但她在正式開始存稿之前,也花了不少時間去搭建那個世界,去創造其中的人物,這些才是小說的核心,而小說的劇情,其實就是根據人物的設定,被作者推演出來的。
如果阿婵不是用的她的稿子,那祝禾這一舉肯定動不了她的筋骨。
可若是阿婵用的就是她的稿子,那就沒有辦法了,她肯定寫不下去,這麼短的時間,根本不夠她重新做設定,她後面的創作要不就是開天窗要不就是直接崩盤。
總而言之,祝禾現在的态度就是,哪怕她不賺錢甚至花錢也不想讓小偷得意。
讓娜娜幫忙找律師就是為了這個。
可夢久之前沒有這個先例。
趙岚有些猶豫,“這樣做真的不違約嗎?”
祝禾比她果決,“我就是在網絡平台發布,但《清歲》的版權還是可以歸夢久代理五年,這五年你們想出版還是什麼的,我絕無二話。”
“這樣就不會違約了。”
而且,就算違約,祝禾也要這麼做。
畢竟她才發現,原來違約金也就一百萬而已!這一百萬對于之前的祝禾可以說是一筆巨款,是她無法違約的桎梏,可現在祝禾兜裡已經有五百萬了,如果夢久非要阻攔自己的話,那違約也不是不可以。
有錢有底氣是真的!
趙岚已經算是公司高層了,有一定的話語權。這次意外出現的領域正是她全權負責的闆塊,她還是擁有決定權的。于是,趙岚思索了片刻,最後還是決定贊成祝禾的做法——《清歲》不走連載,或許以後也無法出版,或許也無法給夢久帶來利益,但是,這樣做真的更爽!
她雖然不是年輕人,但在這個面向年輕人的市場中打拼,誰還不能有點任性時刻了?
如今不考慮利益能讓她更舒心,那就聽祝禾的!
跟何況,就算是沒有了《清歲》,祝禾還有《若是》和《重生》這兩個明擺着也很吸金的項目,夢久不怕賺不到錢。
這麼順下來,趙岚頭也不疼了,甚至開始期待起《風物》那邊的垃圾就要上中旬刊之前看到原稿直接發出來了會有多崩潰!
她們肯定沒有想到,夢久這邊,作者、編輯和雜志社都不想賺錢隻想出氣!
不過,站在夢久的角度,趙岚還是得盡量維護自家利益,于是她提出了另外一個方案,“我們《月光》也有博客和貼吧,在我們的平台上發吧,這樣應該更符合合同規定。”
夢久的老闆的确有遠見,在大部分人都還不重視網絡平台的時候,她們其實已經開始構建互聯網矩陣。
祝禾提出自己來發,主要是為了把《清歲》發出去,斷掉小偷的後路,再來就是想要給自己的賬号引流。但這隻是附帶的目的,主要目的能達成就可以。
大事不是引流,她懶得計較這點兒事。
反正這半年過了之後,她想怎麼在網上寫就可以怎麼在網上寫了。
“如果可以的話,在發文之前,夢久這邊先狀告阿婵和《風物》。”祝禾在帝都的那天也沒有耽誤時間,早就整理好了自己這裡可以作為證據存在的資料。
《清歲》相關史料文件夾,可以看到創立時間和其中的文檔的創立時間,基本上都是10月份和11月份的事兒了。
她跟碗粥的聊天記錄,《清歲》的大綱可以看到在11月份就已經寫好。
後面她稿件的創作時間,文檔上也有記錄。
除了這些證據之外,她們還有一個更加重磅的證據——《清歲》立項時,夢久和祝禾簽訂的協議,以及夢久立項整個流程留存下來的文件。
這些都是有迹可循的東西。
哪怕沒有辦法證明阿婵偷稿,但證明祝禾不是抄襲已經綽綽有餘。
“夢久發布我目前全部存稿之前,可以先附帶上這些證據鍊條,并且發布公告,把咱們這邊理出來的事情經過給說明白了。”
現在《月光》編輯組的全部編輯都有嫌疑,她們當然也沒有辦法插手這件事,于是隻能麻煩趙岚,“趙編,這些事兒還得麻煩你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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