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璇拉着她的手晃了晃,說:“小馨,别這樣,我這不是回來了嗎?”
簡馨喊:“你究竟去哪了啊!”
***
其實曾璇一開始也是想找個風景好的地方散散心,反正這事是大福的錯,她公公覺得對不起她,離婚的時候給了不少錢,既然大福認為她是為了錢才跟他在一起的,那她也不能白擔了這個名頭,那些錢,得花得痛快。
可好景不長,大福那人也不知道從哪裡得的消息,追來了。
曾璇為此換過兩處地方,可大福陰魂不散。
雖然在大家看來曾璇離婚離得格外潇灑,但這事,誰痛誰自己知道,隻能擱在心裡。她不想再見大福,連影子都不行。曾璇覺得自己那時都有點憂郁症了,住最好的飯店,點最貴的酒,穿最美的衣服,但她一點都不快樂,簡馨和鄒亦鳴走了七年,她和大福也是七年,七年之癢,大福也沒忍住。
她想哭,可哭不出來,心口好像堵住了,人像死了一般。
無意中她看見酒吧的電視上在放一則公益廣告,那是曾璇連聽都沒聽過的地方,那裡的孩子沒有衣服穿,上學得走好幾裡山路,廣告裡甜美的女聲在呼籲大家捐衣捐糧。
曾璇拉着簡馨的手說:“我那時也不知怎麼了,頭一熱就決定要去,那地方不是一般的苦,吳宇那個混蛋肯定受不了,隻要不再讓我見到他,怎麼樣都行。”
簡馨愣了愣,快要想不起來曾璇說的吳宇是誰,那是大福的本名。
于是曾璇就去了,沒想到那地方比她想象的還要窮,汽車開不進去,隻能用腿走,她去之前買了幾箱子的鉛筆和本子,這下子都得自己背上去。可東西太多了,她背不了。曾璇問司機:“我出錢,你幫我背上去,行嗎?”
價錢談好,一切都好說,司機是本地人,走一趟山路算不了什麼,可有人出來攔了,大福扛起箱子就走,對曾璇說:“還有兩個你拎着。”
東西都被搶走了,司機這趟生意就沒做成,曾璇咬着牙忍了一路,她倒要看看前面那人究竟什麼時候會放棄,這一次,不需要她趕,他自動會走的。
那真是令人難忘的一次爬山經曆,泥濘的山路弄髒了曾璇的鞋,樹枝劃破了她的裙子,不知名的蟲子在她露出來的肌膚上咬了一塊一塊的大疙瘩,又癢又痛,走到最後,曾璇都快奔潰了,可前面那人沒停,較勁似的,她也不能停。
兩人終于走到那所學校,都驚了。
根本算不上學校,幾間破屋子,屋頂居然會漏水,課桌都是缺胳膊少腿的,但孩子們帶着鄉音的朗讀聲,讓曾璇的心突然動了一下。
她找到村長,說要留在這裡,她不會種田耕地,但她可以教孩子們讀書,她有教師資格證。在那裡發生了很多一輩子都忘不了的事,村長粗糙的手緊緊握着她說謝謝,孩子們怯怯的喊她曾老師,往常她根本不會在意的粉筆頭在這裡卻是十分寶貴的東西。
山裡缺水,她幾天才洗一次澡,洗頭更是奢侈,學校裡好不容易來個正兒八經的老師,全村從上到下都想讨好,于是所有人都省一瓢水出來,裝進桶裡給曾璇拎來,讓她洗頭。那一次,曾璇哭了,離婚的時候沒流的眼淚,再也憋不住了。
她進屋找剪刀,沒什麼發型可言,隻要剪到最短就好,隔天遞給村長一張□□,讓村長把錢取出來,該添什麼添什麼。
村長拒絕了,勸了她好久,這個地方,不是一個人捐點錢就能發生變化的。
第二天曾璇自己下山取錢,和上山時不同,她穿村裡大姐借她的衣服,有些大,顔色也老氣,路上餓了,吃帶來的幹糧,幹糧是兩塊紅薯,這些天,她都吃這個,吃得燒胃也不敢講,因為還有很多孩子連紅薯都沒得吃。
鎮裡隻有一個儲蓄所,曾璇填了取款單,人家卻說一時沒那麼多錢,要調。曾璇真是大開眼界,隻能在鎮上住一晚。
那一晚,一直跟着她的大福主動找她說話:“你回去吧,你待不了這種地方。”
曾璇隻說了一個字:“滾。”
拿到錢後曾璇回學校,孩子們看見她都哭着跑過來抱她,個子高一點的抱她的腰,小一點的全都抱着她的腿,還有些以為大福跟曾璇是一路的,也跑過去抱大福。曾璇寸步難行,問他們哭什麼,孩子們抹着眼淚說以為曾老師走了,不要他們了。
村長說:“已經走了好幾撥老師了,後來就沒人來了。”
就這樣,曾璇在那裡正式住了下來,習慣了幾天洗一次澡,習慣吃紅薯,習慣走山路,習慣節省每一根粉筆頭,習慣這個學校有大福的影子。
大福就住在她隔壁,負責修葺學校,學校的屋頂不再漏水,孩子們的課桌不再搖晃,黃泥土的操場被他抹了水泥,跑起來再也不會塵土飛揚。孩子們喜歡他,喊他吳叔叔。他釘了個籃球架,教孩子們打籃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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