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自始緻終沒有讨饒,一直咬着牙堅持着,雖然牙也被打掉了幾顆。
之所以視死如歸,一是因為老畢欺負了小丁姑娘,而小丁姑娘是我心中的女神,他亵渎了我的女神,所以罪不可赦,我視他為終生之敵。我怎會向敵人投降?二是因為我想起了海明威寫在《老人與海》裡的一句話:一個人并不是生來要給打敗的,你盡可以把他消滅掉,但他的精神是不可戰勝的。
那一夜,我可憐巴巴地扒在肮髒潮濕的馬路上,我以為會一直昏迷不醒,但在午夜時分(我記不得幾點了)分醒了一次,想給陳宮打電話求救,但手腳皆不能動。稍活動一下,就痛得哇哇亂叫。我喊出“救命”兩個字不知多少遍,直喊到喊不出來,也沒人願意伸出一把憐憫之手來。
午夜大街,冷冷清清,偶有行人走過,大都是出來偷情的,才不管我的死活;也有過往的車輛,司機們的腦子出奇地清醒,我本想,與其這樣痛苦地活着,不如給軋死算了,可偏偏他們的車子遠在百米之外就停了下來,然後拐了個彎,換了路向繼續開。老子這一夜真是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,呼天天不應,叫地地不靈。
後來,如你所知,還是陳宮過來把我弄到醫院去了。這說明關鍵時刻,還得依靠哥們。醫院裡,我全身上下幾乎都縫了針,至于到底縫了多少,我無法統計,隻能告訴你,這家大型國有醫院裡的藏針都被我一人用光了,醫生們不得不考慮向其它兄弟單位借。别以為我是吹牛,我句句屬實,不信可以問陳宮。
陳宮雖然平時說話也挺不着調的,但關于這事,我想他應該不會胡亂忽悠。因為都怪他,糊裡糊塗地把我送進了一家婦産科醫院。我不又是肚子大了快生仔了,他把我弄那醫院裡幹嘛。完事他還執迷不悟,低三下四地求醫生接診:“我兄弟被人砍了,快不行了,你們發發慈悲吧,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啊!”
所幸這裡大夫們的醫德不錯,見我确實重傷在身,才收留了我。
我沒有告訴陳宮是老畢打的我,陳宮性格你還不了解,他若知道兇手是老畢,非滅了老畢全家不可。陳宮來深之前就是混社會的,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沒做過,更何況是給自己的兄弟報仇雪恨?他是我認識的朋友裡面,最講義氣的一個。
而我的想法是,一報還一報,仇恨何時了?算啦,都是命,小丁姑娘出賣□□為求立錐之地是命,我被老畢打得面目全非也是命。既然都是命,那就算了吧。
從此以後,我他媽的信命了。
第42章愛信不信
有關老畢把我打成面目全非的事情,還有進一步補充的必要。我說“面目全非”,确有誇大之嫌,實際情況是,我拍了老畢一闆磚,老畢反過來拍了我三闆磚,拍得我鮮血橫流、小命難保。如果你那時看到我,準會被我的樣子吓一跳,活像看到了吸血鬼。
說實在的,當時我的那副熊樣,比吸血鬼要可怕百倍。基于這個原因,也就不難解釋,為什麼路人都不願意搭救我。他們看我一眼,尤其是女性,大都會被我的慘樣吓得驚聲尖叫,以為恐怖電影裡的場景搬到了眼前。
陳宮趕過來的時候,第一眼,并沒有認出我是誰,他無情地從我身邊走過,我用死魚樣的眼睛盯着他,同時嘴裡發出殺豬一樣的聲音。陳宮懷疑可能是我,就弄了瓶礦泉水往我頭上澆,我依稀記得,陳宮共計用了大概不下于十瓶農夫山泉。這也不足為奇,我臉上的血經過慢長的幾個小時的風化,都結成了厚厚的血痂。
血痂很難被水沖掉,陳宮有辦法,他用水果刀給我刮,可刮完之後,我的臉上仍是血迹斑斑。這是因為這把水果刀比我的剃須刀還要鋒利,陳宮刀工拙劣,下手不知輕重緩急,往往在刮的過程中,皮肉和血痂一起往下掉。所以我要說,不是老畢把我打得面目全非,而是陳宮把我刮得面目全非。當然這話我不敢當着陳宮的面講,未免太傷兄弟感情。我隻能把我現在所遭受的不幸全部歸咎于老畢,畢竟是他一手造成的。
我在病床上一躺四五個月,到底是四個月還是五個月,我記不清楚了,你可以去問問陳宮或者醫生。我的頭上吃了三闆磚,腦子就不大好使了,常常出現記憶紊亂、思想中斷等症狀。我很恐懼,對于一個人來講,尤其是對于像我這樣的人來講,失去思維的樂趣簡直比失掉生命還要可怕。但是還好,隻要周圍有人存在,我的思維就很通暢;倘若隻有我一個人,我的思維就像交通堵塞,障礙重重。
不幸的是,我常常是一個人――四周靜得異常,聽不到一絲人聲,我腦海裡出現的都是壞的人壞的事,可怕的是,我根本記不起來這些人和事跟我有什麼關系,我拼命地想,就是想不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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