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年春,王正月。
——《春秋·隐公元年》
元年
公羊傳釋文:案禮制,唯天子乃得改元立号。隐公得稱元年者,《春秋》借事明義,隐公為受命之王,故得稱元年。
春
公羊傳釋文,春為四時之首。就曆法而言,每年的一二三月為春季。夏商周三代,曆法不同,然都以各自的一二三月為春季。
王正月
公羊傳曰:王者孰謂?謂文王也。曷為先言王而後言正月?王正月也。何言乎王正月?大一統也。
尊卑
案禮制,嫡庶有别。嫡夫人無子,先立右媵(陪嫁)之子,右媵無子,立左媵之子。
桓公之母仲子為右媵;隐公之母聲子為左媵。
子以母貴
公羊傳釋義:母親段位上級,兒子因此尊貴。但左右媵沒有嫡庶差别大,“其為尊卑也微”。
母以子貴
妾子即位為君,可尊其母為夫人。然不得入宗廟配夫,由其子單獨立宮廟祭祀。譬如隐公代桓公立“仲子之宮”。
諸侯“一娶九女”
嫡夫人及其姪(侄女)、娣(妹妹)
右媵及其姪、娣
左媵及其姪、娣
其尊卑順次為:
1嫡夫人;2右媵;3左媵
4嫡姪;5嫡娣;6右媵姪
7右媵娣;8左媵姪9左媵娣
以此“防愛争”。
名、字
男性生三月立名,冠禮取字。
名字由三部分組成
一為排行:伯仲叔季,如仲尼
一為與名相關之字,如孔丘,字仲尼,
一為加“父”字,如仲尼父。
女性則以排行或丈夫的谥号加姓氏為稱呼,如伯姬、武姜。
褒貶
《春秋》有“州、國、氏、人、名、字、子”七等進退之法:
即稱州不如稱國;國不如氏,氏不如人,人不如名,名不如字,字不如子。
如“州籲”實含貶義,而“邾子”則是尊崇,
“子”本義是“公侯伯子男”之尊爵。
喪赗(fèng)
秋七月,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、仲子之赗。
——《春秋·隐公元年》
緩,且子氏未薨,故名。天子七月而葬,同軌畢至。諸侯五月,同盟至。大夫三月,同位至。士逾月,外姻至。贈死不及屍,吊生不及哀,豫兇事,非禮也。
——《左傳·隐公元年》
赗:助喪用的車馬束帛等财物。士以束帛兩馬。大夫以上以束帛四馬。可施于死者,亦可施于生者,即死者家屬。
《春秋》記載:這年秋七月,周王派遣宰咺來饋送助惠公、仲子喪事的财物。
《左傳》解釋說:來得晚了,并且仲子還沒去世,所以《春秋》直寫宰咺的名字。天子死後過七個月下葬,所有的諸侯參加葬禮。諸侯死後過五個月下葬,同盟的諸侯參加葬禮。大夫死後三個月下葬,官位相等的人參加葬禮。士死後一個月下葬,姻親參加葬禮。向死者贈送助喪禮沒趕上下葬前,向生者吊喪沒有趕上葬後神位拆除前,人沒死而先送助喪物品,這都不合于禮。
仲子
魯桓公之母。仲是字,子是姓(宋國子姓)。因桓公立為君,母以子貴稱“夫人”,又因桓公未立,未稱谥号,不為夫人。
葬期
天子七月而葬,同軌畢至。
諸侯五月,同盟至。
大夫三月,同位至。
士逾月,外姻至。
贈死不及屍,吊生不及哀,豫兇事,非禮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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