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這裡如數家珍,曆曆道來我曾經的英雄事迹,他的臉漸漸由紅轉白,手不知不覺已放到了衣領的扣子上。
打鐵要趁熱,眼看他的防線已有所松懈,我最後一次加重語氣道:“現在就是你報答我的時候了。”
衣服終于成功地被我诳到了手,那件純白的襯衣,被我三兩下紮在了腰上,傲然挺胸地回了家,他跟在後面,頭也不敢擡,心虛得象偷了腥的貓。
當然,那件襯衣也不幸染上了我光榮的第一次,我洗幹淨要還給他,他卻打死也不肯收,我隻得塞進了我的衣櫃裡。也自從那一次後,我們之間漸漸疏遠,是的,我們都長大了,再也不能象小時候一樣無所忌憚。
初中三年,高中三年,一直相安無事,隻是他的形象逐漸高大,不再是從前受氣包的模樣,人也竄高了不少,仿佛隻是一眨眼,他就變成了一個香饽饽般的美少年,據說高中三年,常常收到女生送的小禮物之類。
最後一次和他接近,是在我大學臨考那年,他奉我父母之命,做了我整整一個暑假的家庭老師,當時他已經是一名大一生。
在他的努力和我的天份下,我終于成功地和他考取了同一所大學,成了他的學妹。
進入同一間大學,我才知道他的行情有多俏,學生會主席,校籃球隊主力,文學社社長,天知道他竟然挂了這麼多頭銜,而且樣樣都很出色,走到那裡,都象一道耀眼的陽光,惹得那些個春心蕩漾的少女,個個心搖意動,不能自恃,如衆星捧月般,他是女生心中的偶像。
隻是身處花叢中,半點不沾塵,這樣猛烈的愛情攻勢下,他居然一直潔身自好,從沒傳出過半點绯聞,這不能不說是一件異數。
相比之下,進入校園的我也毫不遜色,在當年的校花評選上,我就榮獲冠軍,穩當當地坐牢了龍頭校花之位,一時飛花而來的狂蜂浪蝶,很是讓我迷了眼睛。
大二那年,我迷上了文學社的杜峰,那是我的初戀。
杜峰溫柔多情,一手吉它彈得是如癡如醉,在他近一個月天天雷打不動的在女生宿舍樓下賣力地彈唱的攻勢下,我終于動了芳心,一顆真心為他而敞開。
孟子軒反應相當激烈,他說杜峰不可靠,多情的人必然花心,我卻怎麼也聽不進他的良言箴告,常言道,戀愛中的女人都是眼聾心盲的大傻瓜,這話是一點不假,我反而笑他如此敏感,莫非是愛上了姐姐我?激得他是一臉黑線地拂袖離去。
多情的人果然濫情,杜峰并不止我一個情人。
在我最悲傷無助的時候,孟子軒一直陪在我身旁,耐心地開導我,哄我開心,陪我渡過了那一段最難熬的時光。
當我終于能放開一切,活得如從前一般潇灑自如時,我問他為什麼要對我這樣好。
他沉吟了片刻,目光炯炯地望着我,微笑道:“如果說是為了你,你相不相信?”
我愣住,頭上有小鳥飛過。
“你真是個遲鈍的小傻瓜。”他輕輕笑了,“誰都知道我愛的是你,怎麼就是你不明白?”
我如被仙女棒點中,徹底石化。
想起了這些,我就忍不住偷偷地笑,孟子軒在我頭上輕敲了一記,把臉湊過來道:“在想什麼呀?”
“想當年你向我表白時的情景呀。”我笑着,毫不掩飾自己的想法。
他攤開手做無奈狀,“哎,可憐我這人見人愛花見花開的大好青年啊,怎麼就落入了你的魔掌?”他說着還故作誇張地長歎了一口氣。
“你還說,是誰暗戀我那麼多年也不敢說,是誰見到我談戀愛象火燒了屁股一樣急不可耐,是誰在我失戀時趁虛而入?”我雙手擠着他好看的臉蛋,辣手摧花,惡狠狠地逼問。
他不緊不慢地拿開我的魔爪,亮如星辰的眼睛裡彌漫着如水般的薄霧,輕聲地問我:“馬拉松戀愛都這麼多年了,香港也回歸了,申奧也成功了,眼看着2008年8月8日轉眼就到,我們是不是該把正經大事給辦了啊?”
我的臉騰地紅如火燒,“什麼大事?”聲音細如蚊蚋。
香氣如水般在身周湧動,他不知從那裡變出了一大束玫瑰花,還是我最喜歡的黃玫瑰。
“嫁給我好嗎?我可是等了二十年十一個月零二十天。”他深情地低語,溫柔的眼波膩得吓人。
我快要溺死在這秋天的菠菜之中了,頭暈耳熱之餘,我居然還沒忘記詢問什麼叫二十年十一個月零二十天。
“笨。”他熱熱的呼吸輕柔地噴在我的耳邊,“從你搬到我家隔壁的那天開始啊。”
原來他竟記得這麼清楚,小心肝撲通撲通亂跳一氣,心房猶如千萬隻小鹿齊鳴,我真是幸福得快要死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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