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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頁(第1頁)

活該!死要面子活受罪。

我對着我對面牆上那副開的最燦爛的向日葵花扯了下嘴角,挺諷刺的,昨天晚上我隻給嘴上上藥,卻沒有管那個傷的最恨的地方,我是厭惡到連碰一下都覺得惡心了。

惡心又有什麼用呢?最後還不是自己受罪?

我去洗了個澡,再下樓的時候,廳裡已經有人在了,是我那大哥,他穿着一身運動衣,看樣子是正要出門鍛煉,看見我出門,眉頭微挑:“今天沒出去跑步?還是一起?”

我從沒有跟他一起跑過步,肖家别墅外就一條晨跑的路線,所以我平時都比他起的早,今天他碰到我是有些意外。

我隻朝他點了下頭:“不了。”

他也看到我身上穿的西裝:“這麼早就要出門嗎?”

我點了下頭,從他身邊過去了,我知道他在身後看我,但我沒有理他,我跟他從來都是無話可說,我再拼再努力也不是他的圈子,他不用把我當成勁敵。

我直接到了公司,我在的公司徹夜有人值班,這個圈子裡的人比别人都拼,因為拼的是時間,吃的都是青春飯。

錄音棚這個時間也有人在練歌,我沒有打擾,選在了旁邊,我不是專業的歌手,所以我唱歌就很普通,挑不出錯誤,音質無錯誤,隻要曲調再無錯誤就可以了。

《那時明月》的主題曲有一些難度,這部民國劇也算是我們公司今年的大戲,雖然披着偶像劇的皮,但因為IP熱,還是很受衆人期待,主題曲是請……專人寫的,曲譜皆是,都有難度。

在這裡練習了整兩個小時,嗓子都有一點兒啞的時候我把耳機摘下來了,晚上就要開場了,練多了到時候啞了嗓子就得不償失了。

死要面子的人,最忌諱的事就是在大庭廣衆之下丢人,所以隻能在人後拼命的練,因為也沒有天賦。

剛摘下耳機後,後面就有鼓掌聲了,是阮樂,我回頭朝他笑了下,他的名字就代表他的愛好,樂理大師,現在熾手可熱的歌星。

他用他低沉又好聽聲音跟我道:“唱的非常好,堪比專業。”

我也朝他笑了下:“那趕上你了嗎?”

我很少跟人開玩笑,所以他頓了下才跟我道:“還差點兒。”

他說的一本正經,高高的個子,穿了一件皮衣,酷的不得了,當然他的話也酷酷的,又酷又真誠。

哈哈,我沒忍住笑了:“是差遠了吧?”

我是最近才知道他性格就是這樣,他很少說話,他唱的歌都比他說的話多,我以為他跟我是一樣的人,但後來才發現不是,他是真的愛他的音樂,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這上面,所以再也無暇顧及别人,他的人生裡隻剩下聽跟唱。

跟我這種虛情假意、諸多算計、内裡就冷漠孤僻不一樣。

就跟此刻一樣,他認真搖了下頭:“沒有,就隻差一點兒了,你不是學這個專業的,現在已經很不錯了。”

我移開了視線,因為他臉上表情也很認真,是因為對我那句話抱歉,所以才說這麼多。

“還要謝謝你指點。”

這次不是虛僞客套。

我看着桌上的耳麥想了下我跟阮樂認識的過程,我沒有多少好人緣,第一次在這個錄音棚裡唱的時候,是我自己一個人瞎鼓搗,要麼是大早上,要麼是半夜,因為不願意讓别人知道我如此差勁。

但差勁就是差,不專業就是不專業,爛泥就算糊上牆也依舊是爛泥,我在這裡鼓搗了好幾天,弄出來的東西我自己都聽不下去,越是沒法聽,我就越不信邪,一次次的折騰,侮辱了音樂這個詞,也侮辱了天分這個詞。

那一次我不知道阮樂在,如果他在我就不會弄了,因為那個時候阮樂已經被譽為歌壇新秀,而我一直走的都是演繹路,讓他看見我在這裡弄音樂,還弄成這樣,我覺得我的臉是火辣辣的,我已經有名氣了,但另一個方面如此丢人,是我不想别人知道的。

我朝他虛僞的笑道:“你怎麼這麼晚還沒有回去啊?大歌星這麼努力?”

他看不出我的虛僞,還給我指點了,指點的還非常仔細。

所以能得他的一句指點,還是真心實意的指點,我自然虛心接受,也真心實意的感謝他。

于是他聽不過去了,跟我指點了幾句話。

就如我剛才的那句道謝,但他隻搖了下頭:“你上次說自己錄的歌弄好了嗎?”

我緩緩捏了下揣在我兜裡的手,那個唱片,我錄完了,但是被那個小孩毀了。我緩緩的吸了口氣,跟他搖了下頭:“沒有。”

他點了頭:“不用着急,等你弄好了,我再給你看。我先走了。”

他說完後就走了,我維持着手插在兜裡的姿勢目送他走遠,因為我不知道我那譜子那年那月才會弄好,現在多看一眼是一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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