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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章 折骨纏(第1頁)

糊糊:“但窅娘是用布包足,隻在歌舞時偶加勒束,并非從小如此的永久行為,而且真正的纏足與舞蹈之道是相違背的。

從考古發現,至少在北宋時期沒有纏足的實物發現。

到北宋末期,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。但這時候更偏向‘束’,不是我們所熟知的‘折骨纏’。也就是用偏小的鞋襪,控制腳的生長,使它看起來更為纖細靈巧。

到了元代,蒙古貴族本來不纏足,但并不反對纏足習慣,相反還持贊賞的态度。這樣,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,元代末年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。

明代,婦女纏足之風進入盛行時期。浙東丐戶男不許讀書,女不許裹足。是否纏足成為社會地位、貴賤等級的标志,可見當時社會對于纏足的推崇。

清初統治者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纏足,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,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,到康熙七年隻好罷禁。

為何漢人極力抵制這一政策呢,除了獨特的審美癖好,還因為另一個難以啟齒的原因——男降女不降。

清廷推行剃發令,漢族男子剃發,留發不留頭,留頭不留發。但女子仍可保留漢人裝束,包括這一雙傳承日久的小腳。”

迷霧麋鹿迷了路:餓死事小,失節事大。士大夫不能守節,就逼迫女子守節。男人不能保存華夏衣冠,就逼迫女人纏足。

天涯赤子心:哪個男人纏足,我就佩服他是真漢子。

糊糊:“有個謬論需要糾正一下,從始至終清朝的統治者都反對纏足,至少是明令反對旗人纏足,違犯者将對其家長和屬地官員給以懲處,甚至将其上升到了殺頭的程度,孝莊太後曾發布喻令,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。但他們也隻管得了自己人。

漢人纏足之風依舊盛行,社會各階層的女子,不論貧富貴賤,都紛紛纏足。作為一個女人,是否纏足、纏得如何,将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。

江南曾有說法,女子以腳不沾地為貴,終身不下床。

為何每每說到纏足,明清一塊挨罵呢?

因為明末清初時,發展出一種新型纏足辦法——折骨纏!

第一個階段為試纏,這是整個過程中的第一步,但也是第一次痛苦的開始。

女孩子要先将腳用熱水洗淨,然後将四個腳趾向腳底扳曲,并用明礬粉使皮膚收縮,接着用布緊緊纏裹并用針線縫合固定,最後再套上一雙尖頭布鞋。

第二個階段是試緊,這一階段更是折骨纏的加強緊縛過程,女性的腳每三天拆開一次。然後用力壓向腳心内側,以緻使腳趾更深入腳底。這一過程需持續約半年,期間還伴随着腫脹、出血、潰爛等痛苦。

第三階段為緊纏,這個階段是将整個腳掌的腳骨用力扭折,使其成為彎弓拱狀。在這個過程中腳部肌肉慢慢萎縮,腳背皮膚開始脫落,甚至出現潰爛和脫落的情況。

最後一個階段是裹彎,這階段是讓腳背高高隆起呈弓形,腳底則凹入,達到“折腰”的效果,期間需要用纏腳布和小鞋束縛其足,甚至用竹箸固定,最終形成弓足。

小女孩從四五歲開始纏腳,所謂江南的女子富貴說,其實是因為這些女子從此後都難以正常行走。她們下不了床,也走不了路了。”

來源網絡

無數人被那雙畸形的腳吓得連連後退,他們先前以為的“纏足”太簡單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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