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清洛就是在這麼一個貧寒嘈雜的環境下長大了。
她六七歲時,生活上已經不用大人操心,可以獨立了。正巧這個時候,江文山老家的一個朋友給他介紹了一份外地的工作,據說工資比他現在的工作要多上兩倍。
自從林若梅和林家斷絕關系之後,他也被林家的公司辭退了,現在的工作收入微薄,他當然有些心動,想帶着林若梅一起過去。
林若梅想到那邊情況怎樣還未可知,不想帶着孩子過去受苦,于是就把幼時的江清洛寄養在南餘市的祖父家,每月定期寄過去一些生活費。
林家的老家就是在南餘市,隻是這麼些年,林父的生意做得是蒸蒸日上,便舉家搬到了北辰市定居。
然而沒過多久,林若梅和江文山兩人帶去的錢都被那個所謂的「朋友」給騙光了。
江文山氣急敗壞的将所有過錯都推脫到她的身上,在他大罵她是「掃把星」「禍害」等不堪入耳的話時,林若梅漸漸的對這段婚姻感到失望。
江文山也沒有料想到,林家人居然可以做得這麼絕。當初看見林若梅時,他就知道她是林如海的妹妹,林家的掌上明珠,除了被她的外貌所吸引,還有她那豪闊的家世不知道能讓自己少奮鬥多少年。
林若梅多少是有些富家千金的小性子在身上的,這讓大男子主義的他很是不滿,但想到她的家世他便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讓。
隻是沒想到結婚之後,林家居然忍心将這麼一個寶貝女兒丢在外面不管。
江文山原以為這是林父的計謀,想讓自家女兒看清楚他的真面目,誰料他和好友串通了這麼一場騙局之後,林若梅已經身無分文,但林家人還是無動于衷。
至此,林若梅對于他來說已經毫無利用價值了,他和好友平分了騙來的錢,回到了老家,将她一個人丢在了外地。
過了一段時間,林若梅實在是沒有辦法,才硬着頭皮給哥哥打了個電話。
林如海在接到電話之後,火速趕往到她那裡,接她回了北辰市。
如果說之前對江文山還隻是失望,那麼當他把她一個人丢在一個陌生的城市時,以及哥哥把他串通好友騙她錢的證據甩在她的面前時,她就已經感到絕望了。
于是,她下定決心要與江文山離婚。高傲半生的林若梅,哪怕窮困潦倒時也沒有想過求得林家的幫助,現下決定離婚,無外乎變相承認了自己當年的決定有多荒唐,為了一個男人和父母斷絕關系的行為有多愚蠢。
江文山當然不會那麼輕易就答應離婚,在得知她與林如海重歸于好了之後,他又恢複了以往溫柔體貼的樣子,以各種借口求得林若梅的原諒。
林若梅糊塗過一次,但清醒過來之後,再也不會在同樣的地方跌倒兩次了。
兩人打了官司之後正式離婚,江清洛的撫養權落在了林若梅的身上,江文山連争都沒想着争。
然而離婚之後,林若梅并沒有立刻就把江清洛接到她的身邊,她一心想着好好掙錢,能夠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之後再把她接回來。
隻是祖父的身體越來越差,已經沒有精力照顧江清洛了,于是林若梅隻好把她再送去自己的遠房表妹家,表妹和她的關系并不十分親厚,但她給的生活費足夠豐厚,這才算是答應下來。
江清洛還是待在了南餘市,暑假寒假時林若梅就帶着她回到北辰市。
江清洛隻記得那時,林若梅住在一個腿腳都伸不開的小單間裡,床窄得兩個人睡在一起都無法翻身,但她還是覺得很幸福。
如果她知道自己媽媽那時的想法的話,她一定會告訴她:最好的生活環境就是有她的地方。
日子在江清洛小學畢業之後終于有所好轉,這幾年裡林若梅攢下不少錢,終于在北辰市租下了一個兩室一廳,順帶着租下了一個店鋪,開始經營化妝品店。
江清洛現在住的這個房子,也是因為化妝品店生意還算不錯,林若梅終于在她初中畢業之前攢夠了錢付了首付。
一步一步走過來的腳印都不容易,但她從始至終都别扭的沒有接受家裡一分錢的資助。
早在他們離婚之後,林如海就給她打了不少錢,甚至還要将江清洛接到自己家來住着。
隻是林若梅拒絕了哥哥的好意,也連帶着将錢一并退還給他。
她不是不想和林家沾上瓜葛,隻是固執的想用自己的雙手為過去犯下的錯誤買單。
第21章林家(1)
林若梅此時将這些陳年舊事一一告知自己時,江清洛是有些驚訝的。
大抵是想着自己不再是一個懵懂無知的小女孩,也該知道這些過往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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