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我還不認識他的時候。
他和他的同學們坐在觀衆席,聽見我的名字起哄地鼓掌捧場,其實那時候他對我了解不多,也就是随大流,捧的是一個幹部的場,就是這麼随心所欲。
但是後來,他告訴我,他第一次意識到我們之間的差距,就是因為那首鋼琴曲,舞台上的燈光交相輝映,我在昏暗的藍調色彩裡穩坐着,面前的鋼琴是一把隔離我們的利劍,刺醒了他對我的狂妄和随意。
他安靜了下來,連帶周遭的所有人,撫平他們的不是我,是手上的曲子,飄蕩上空的旋律。
我酷愛溫和的旋律,在浮躁的世界裡,我喜歡溫柔鑽入肺腑的安慰,我所奏的歌曲,所念的寓意,是自我地吸引,沒曾想要誰的理解和共賞。而狂躁的人願意坐下聽我一曲,是我至今感恩的事。
感謝他們的配合。
再後來,少年親吻我的指尖,觸碰我的唇瓣,把我擠在昏暗的角落裡,抱住我的身體,羞澀與緊張害我滿手熱汗,攥緊幕簾,我在他懷裡喘息。
他讓我欣賞自己的模樣,我不願,我知道自己現在的狼狽不堪,他向來是個壞心眼,幸好沒有做其他過分的事,否則我可能會死在他懷裡。
“我喜歡你。”我聽過無數遍,好多次,千言萬語,千篇一律,可是每一次,他說,我就心顫。
别責怪我心動的容易,耳根子軟,年少不知事,喜歡來得簡單,動心來得容易,身邊出現每一個對我好的人,我都巴不得用盡力氣回報他。
連帶喜歡也是一樣。
“嗯,我知道,我也喜歡你。”
我也喜歡你。
喜歡是一種好奇妙的感覺,他的觸碰,他的目光,他不經意地招惹,你就要繳械投降。
有何不可呢?我相信他那時候喜歡我,到現在也相信,我拒絕的隻是現在,拒絕的不是他,是我自己。
顧銘說,我的動心好容易。
是,我承認,我動心得好容易,因為不是别人,因為是他,我才動心得容易。
那年我才十九歲。
在這十年裡,我看過互相擁抱,互相質疑的情侶,也見過墜入愛河,果斷抽身地離去,有人曾大肆宣揚愛意,亦能将難以動心當做結束的理由。
喜歡值不了幾個錢,口頭上的威風,你一言我一語,就以為那是誘人的情感,揭開遮羞布,你看到的是短暫的新鮮,一時的好感。
不要把自己看的很特别,不過是荷爾蒙對撞後的瞬間錯覺。
一開始就悲情一點,你也許就沒那麼受打擊。
一點建議,卻是我十年來生活的必須。
所以,我怪不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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