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時的漢朝不是劉熙當家作主,無法做到土改一樣,畢竟牽一發動全身。所以,此時隻能用更多錢來換取需要的。所以劉熙辦法就是:我土地兼并你,哦,不對。是用錢來買你的地,這合理吧。既然規則是大魚吃小魚,小魚吃蝦米。那作為一個王子的身份,他反而能幹更多的事。此時的劉熙就暢想着未來,從先吞并琅琊國的世家開始。未來的諸葛丞相,如果知道劉熙小小年紀就已經不隻要他的人,還要打包要他全家,不知是何感想。當然,對于溫良恭儉讓的耕讀世家,劉熙也不會強買強賣,劉熙是過打算用貿易股份換取他們土地和奴仆。也隻有兼并了小士族豪族,才不會讓所有世家忌憚。
就像羅馬不是一天就能建成的,東漢的士族門閥和地方豪族也不是一蹴而就的。比如汝南袁氏也是經過百年積累,到獨尊儒術的漢朝才嶄露頭角,最終四世三公。當然,相比晉朝,東漢此時的以官僚為主的士族門閥也不過是疥癬之疾。随着逐漸而來的亂世,影響地方的士族豪強,才是要命存在。好比‘關西孔子’之稱的弘農楊氏,‘門生故吏’遍及天下的四世三公汝南袁氏,這類大部分經學傳家的官僚門閥,更多擁有的名望這種軟實力。
而在地方的世族豪強,更多掌握的是地方硬實力。一般在某個地區,如自己家鄉,擁有大财力、政治權利,甚至他們本身在當地,就是有着一定治理權的家族。‘史記’記載:大富霸一郡,中富霸一縣,下富霸一鄉一裡。地方豪族家财萬貫,有的還是“童仆千指,富埒王者”,憑借家族的權利,在鄉曲之間可以武斷是非,而勢力更大的更能夠影響一個郡的治理情況。‘史記’中還提到,尋常的郡太守也不敢輕易的得罪他們,反而是和他們狼狽為奸,共同欺壓百姓。當年舉家投奔劉備的糜竺,都算不上豪族,隻是徐州富商,都養有僮仆、食客近萬人,資産上億錢。可想而知地方豪族的強大。
而最緻命的是地方豪強最顯著的一個特點,那就是不知節制的土地兼并。董仲舒曾說過地方豪強的所作所為,‘富者田連阡陌,貧者亡立錐之地’。導緻農民無自主田地,到頭來還是為豪強做工,或是賣身為奴。這也是東漢的禍根。畢竟劉秀本人也是出身于豪族地主世家,追随他建立東漢政權的骨幹也多來自豪族地主世家,因此東漢的皇權一開始就和地方豪族牽掣過深。
随着東漢陵邑制度被廢,國有的公有田地,也是被地方豪強趁機收購。随之,地主豪強中間商,再以高價格、高稅收把生産資料,出租給農民。而農民身上面臨的不僅有溫飽問題,還有要支付給豪強地租的經濟負擔。于是在惡循環的滋養下,地方豪強的勢力越來越大,對百姓就是越來越欺壓。無論是重心在朝堂的世家門閥,還是資源在家鄉的地方豪族,他們也都是可以随時切換的。
為了再造華夏,避免五胡亂華,提前邁入科舉制。割世家就成了必須完成的任務。當然,按照先輩的教導,劉熙也是要先分化瓦解,把友軍搞得多多的,把敵人搞得少少的。所以這時候就要區分一下什麼樣的可以成為朋友,什麼樣的隻能是敵人。就像地主也是要分為三六九等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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