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我家住在三樓,窗戶對面就是保安室。一天晚上,大約淩晨兩點,寫到銀鈎知道貓兒活不過十六歲,所以故意受傷殉情的時候,我哭得抽抽搭搭的,後來索性撲到桌子上放聲痛哭,嘴裡還撕心裂肺地喊着:“銀鈎,銀鈎……”結果,第二天早晨,我下樓買早點時,樓下的保安用憐憫的眼神看着我,猶豫了半天後,才哀痛地對我說:“大姐,你死不能複生,節哀順變吧。”(四)慢慢的,周圍鄰居知道我寫小說,就把我看成了有知識的文化人。一日,鄰居拎着水果,領着八歲大的兒子來敲門,說是讓我給培養培養,教教孩子寫作文。我非常誠懇地說:“我寫的是言情小說,不太适合教孩子。”鄰居說:“一通百通,你就教教他吧。老師讓寫最愛的人,你就幫着輔導一下,拜托了。”在我的輔導之下,孩子的作文是這樣寫的:我最愛的人,是我的爸爸。他有一雙邪魅的眼睛,殷紅而性感的唇瓣,那萬種的風情,端的是一笑天下醉……結果,鄰居再也沒有将孩子送來,倒是孩子他爸每次看見我時,總是顯得很慌亂,嘴角連擺了好幾個弧度,才僵硬地對我匆匆一笑。估計他是不知道自己怎麼就變成了一笑天下醉吧。(五)碼字累了,我打電話給一個喜歡穿中性服飾的朋友,約她出來逛夜市,順便吃些地攤上的燒烤。确定好路線後,我摸出屋子,在約好的路口站牌下,隐約看見女朋友的身影。于是,我興沖沖地跑過去,用貓爺的著名口号,膩歪歪地喊了聲:“美人兒,劫色。”結果,那人一轉頭,四目相對,我赫然發現自己認錯人了,而且,他非她。不想,這位哥們兒看了我兩眼後,竟問了句:“多少錢?”我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身闆,很氣憤地吼了一句:“不買!”(六)為了描寫武打場面,也為了鍛煉身體,我跑到公園,眼瞧着四人無人,便站在白桦林中比比畫畫,口中還吼吼哈哈地為自己伴着音。這時,一個小朋友跑了過來,拍着小嫩手,沖着我咧嘴笑着。我見有了觀衆,不是個可愛的小家夥,就耍起了威風,連踢了兩下腿,用業彰顯自己的厲害。這時,小孩的媽媽跑過來,要把小孩拉走。孩子卻奶聲奶氣地嚷道:“不,不,要看熊貓!”我的心,拔涼拔涼的……(全文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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