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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5章(第1頁)

萬裡天他師兄,金局,前金教授,金博士,在警局搞了個讀書沙龍。地點在食堂,時間是每周二中午,十二點到十二點半。參加人,不固定,是那個時間段,來食堂就餐人員。金局說了,人是吃飯長大的,也是讀書長大的。精神食糧和物質食糧,一起吃,最有滋味!

真膈應人啊!那麼多結案報告還沒有寫。犯罪分子還不按照警察的作息作案,大家總是加班,甚至連節假日都不能休息,還要參加讀書沙龍!可是,讀書沙龍可以不參加,飯總不能不吃吧。尤其是,金局特别陰險,每周二,夥食最好,有很多硬菜不說,還有全局的團寵,榴蓮!而且是榴蓮自由!還隻在十二點到十二點半自由!哎喲喂,咋個能不去嘛!所以,每周二,隻要不是出任務,警局食堂座無虛席。

刑警隊衆人照舊坐在靠窗的位置。讀書沙龍,是按照科室輪流發言的。一般兩周不到,就會輪到一次。淩寒為大家分享過,诘屈聱牙的醫學書;蕭一介紹過,那些不明覺厲的黑客技術。果拾綠調皮,分享的是春季服裝流行趨勢,把局裡一幫熱血難涼的硬漢,聽得十分自卑,因為,突然覺得錢包好癟,真心買不起,女友或者老婆的小裙子啊。今天,又輪到了他們刑警隊分享讀書心得。原野咽下最後一口蔬菜沙拉,又喝了一杯玉米汁,抽出一張紙巾擦了擦嘴,站起身,拿起麥克風。

讀書沙龍很随意,沒有舞台,舞台就是自己面前的飯桌。分享的同事,就站在自己的餐桌前發言。聽衆們有的在取餐,有的在用餐,有的在送餐盤。但是到底是紀律部隊,幾百人的飯廳,除了餐具輕輕的撞擊,卻沒有一點喧嘩聲。

“各位同事,我今天讀書分享的題目是:《我愛福爾摩斯》

有一篇文章叫《走遍天下書為侶》,作者是尤安.艾肯。她說,如果去環遊世界,如果隻讓她選擇一件東西,她會選擇一本書---因為,書就像你的家,你不會因為熟悉它,就不再回去,你還會繼續發現,它某個角落的燈光,是那麼美。

世界上,難道真的有一本書,會讓你百讀不厭嗎?是的,我就有一本,它的名字叫,《福爾摩斯探案集》。

說起我讀福爾摩斯,我最早讀到它,是在三年級的時候,幾個大卷,是向媽媽同事借的。《孤身騎車人》、《會跳舞的小人》……在遙遠的時光中,現在回憶起來,印象還那麼深刻。

我自己也購買過,多個版本的《福爾摩斯》。比如長江文藝出版社的硬皮精裝本,譯林出版社的精裝四卷本。我還在北京外文書店,買過英文合集精裝本。

手觸摸到紫紅色的封皮,就仿佛走進了貝克街221B号,看到大偵探福爾摩斯,和助手華生,坐在爐火熊熊的壁爐旁。福爾摩斯擺着他經典的pose---雙手指尖相對,凝眉長思。壁爐架上,當然少不了他的道具---裝煙絲的波斯拖鞋,和大煙鬥。

我似乎還看到,書架上擺放着福爾摩斯的摘抄本。每次辦案前,他都要拿出這些材料,“百度”一下。

我不僅特别癡迷于這本書,而且還喜歡搜集與這本書有關的周邊。我看過《大偵探福爾摩斯》的首映;看過BBC的《神探夏洛克》;《福爾摩斯探案集》的雙語電視劇的幾十個劇集,我更是看過無數遍。我能一眼認出,扮演福爾摩斯和華生的曆任演員,還能背下來某些對白。

為什麼這麼喜歡福爾摩斯?可能因為,我喜歡警察這個職業吧。而福爾摩斯,是一個永遠不會失敗的大偵探。他是世界上最聰明、最勇敢、最能幹的大偵探。福爾摩斯于我,就像巧克力,能融化那麼多的枯燥、乏味和厭倦。

《福爾摩斯》中精彩的篇章很多。動人心弦的,如《巴斯克維爾的獵犬》。我一邊讀,一邊在網上,搜索藏獒的照片,并在腦海中想象,那大如牛犢的巴斯克維爾的獵犬,是什麼樣的。

此外,我喜歡讀《福爾摩斯》,還喜歡書中展現的,那些十九世紀的生活場景。比如文中多處提到鞋罩。這是個什麼東西?後來,通過閱讀其他作品,和留意影視作品,我終于了解了,它的原貌。

一本福爾摩斯,從少年時代讀到現在,幾乎讀了一輩子。曾經,在嘈雜擁擠的火車站讀過它;曾經,在灑滿陽光的星期天的早上,讀它;還将在不同的地點、不同的時刻,繼續讀它。我終于懂得了,尤安.艾肯的話是對的---世界上真的有那麼一本書,可以讓你,隻帶着它環遊世界,并且,讓你寫出《走遍天下書為侶》,這篇演講辭。”

刑警隊衆人笑眯眯地鼓掌,并都暗自決定:原野在刑警隊年齡最小,以後都可以欺負他,讓他去演講,每周二,自己終于可以好好吃飯啦。哦耶!

在他們旁邊的一張桌子前,坐着檔案室的幾位同事。他們的标配,是眼鏡和常年伏案造成的蒼白瘦弱。而在一衆眼鏡中,一個不戴眼鏡,五大三粗的小夥子,就顯得很另類了。他樂呵呵地使勁鼓掌,把巴掌都拍紅啦。這位是金局挖來的又一個天才,韋铎。過目不忘,就和一台大型計算機一樣。雖然他剛剛入職,但是,局裡前五年沒有破的陳案的所有案宗,已經被他倒背如流了。聽說,他還在繼續整理前十年那些陳年舊案的卷宗呢。韋铎和原野是同期,既是原野在軍隊時候的戰友,也是原野在公大時候的學友。現在麼,原野上趕着人家,想把人家追成自己的男友。可惜,人家韋铎一根筋,隻把原野,當成睡在我下鋪的兄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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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室的劉科,一遇到江清藍,就朝他要彩禮,聲稱,他們科室的天才,不能白白嫁給刑警隊,萬裡天和江清藍,必須為他們檔案室當牛做馬,他們檔案室,才肯讓韋铎出嫁。江清藍每次都嗤之以鼻:“滾邊兒去!我們原野不是天才嗎?你們不嫁,我們還不娶呢!”

按理說,原野下麥,今天的讀書分享就結束了。可是,原野這厮,假公濟私:

“我聽說檔案室的韋铎最近在讀《三國》,下面我把麥交給他。”

衆人撇嘴:“啧,還讓不讓人好好吃飯了!你談戀愛,讓我們耳朵遭罪!”

韋铎不懂得客氣,接過麥就開說:

“我最近就在讀《三國》。有幾處很有意思。我說給你們聽一聽,第三回,國舅何進聽了袁紹的馊主意,想找各路人馬,入京剿滅十常侍,侍禦史鄭秦谏曰:董卓豺狼也,引入京城,必食人矣。這個比喻句用得真痛快。還有,國舅何進進宮剿滅十常侍,宦官張讓厲聲責問何進--汝言我等甚濁,其清者是誰?瞧瞧,這壞蛋還挺會講理。是啊,何進憑什麼說人家濁自己清啊。還有,十常侍逃跑的時候,卷走了皇上和陳留王,後來陳留王和皇帝逃脫了魔爪,路遇董卓的進京兵馬,陳留王問董卓----汝來保駕耶?汝來劫駕耶?說得董卓啞口無言。須知,陳留王才九歲。

再來看一款羅貫中式的對白---

卓怒曰:天下事在我,我今為之,誰敢不從?汝視我之劍不利否?---看看,他亮劍了,想吓唬對方。

袁紹亦拔劍曰:汝劍利,吾劍未嘗不利!---哈哈,吓唬不住,兩個都是亡命之徒哇。

《三國演義》還有幾處花絮。曹操,就是寫,‘慨當以慷,憂思難忘;何以解憂,唯有杜康’的曹操,咱們曹爺,小名叫什麼,你們知道嗎?哈哈,吉利。而且,咱曹爺,還有一個,你們想不到的愛好----喜歌舞。

咱們還可以來看一組身高小貼士-----張飛和劉備身長八尺,關羽身長九尺,曹操身長七尺。可見,曹操沒有劉備高。古代一尺相當于現在多少呢?一尺相當于現在23厘米。也就是說,張飛和劉備身高184左右,高個哈。關羽,2米零7,易建聯是2.13米,姚明2.26米,我覺得關羽生在當代的話,基本上就可以進國家籃球隊了。最後說說曹操,1.61米,比我還矮20公分呢。啧。呂布的赤兔馬,從頭至項高八尺,那比曹操還高23公分呢。

然後我們還可以再來參觀一下三國的兵器譜。關羽的那個兵器,名字很妖,叫冷豔鋸,這個你們不知道吧?我們熟知的,是它的另一個别名---青龍偃月刀。張飛使的是十丈八點鋼槍。看看,這可是考古新發現,三國時代,我們的古人,已經懂得煉鋼了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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