……他?秦玦舔舔嘴唇,反應過來戚霁在說那個朋友:“你同學?”夜已經深了,戚霁好像難得地滿腹心事,點點頭後就一言不發地躺下了。秦玦雖然不太明白見個從前的朋友有什麼好緊張的,但還跟哄小孩兒似的主動拍着戚霁的背讓對方安心——然而秦玦也說不清為什麼,自己心裡的感覺是酸酸脹脹的。他就像隻滿口獠牙的野獸,臉上長着不少厮殺留下的疤痕,原本威風凜凜、人見人懼,但有一天,卻有一隻還處在天真年紀的小兔子因為不谙世事,便誤把他鋒利的爪子當了窩,竟主動走過來蜷在他溫軟的皮毛間睡覺,還舒服得直打呼——殊不知這隻爪子隻要輕輕一刮,就能要了它這樣一隻兔子的命。隻不過當秦玦擡起爪子,小兔子清亮無辜的眼睛卻讓他心中一顫,終是摸了摸它垂下來的兩片柔軟大耳朵,沒做什麼。……算了,他可是冷酷強大的叢林之王,這樣的小型食草動物幼崽還不夠他塞牙,殺了也有損他的威嚴。所以從此,他便允許了小兔子睡在自己皮毛上,偶爾,他還會拿爪子上軟乎乎的肉墊小心翼翼地揉揉兔子的頭。聽它發出乖巧的嗚咽聲,他隻覺心裡溫暖又滿足。然而現在——居然有人闖進他的地盤,說着它聽不懂的兔子語,似乎還想帶走他的小兔子。這種事,哪怕是為了自身威嚴着想,他也是絕對不允許的。他不殺兔子,不代表兔子可以随随便便屬于他人,别說帶走了,别人哪怕是想聞個味兒,都不可以。否則……否則他以後還怎麼在叢林裡混?所以停下了遊戲後,秦玦就充滿戒備地盯住了眼前的厲白竹,嘴裡的寒暄也十分克制。但另一邊的沈烨卻總是一副父愛泛濫的樣子,竟然主動放棄了吞雲吐霧的修仙行為,破天荒地為這個“小孩兒”掐了煙,問:“小朋友,你多大了?上大學了嗎?”……媽的。于是秦玦一個沒控制住,心裡連沈烨的味兒也吃:前兩天還跟我說什麼繼承人不繼承人的,你現在不如幹脆給他發個紅包當壓歲錢好了,沈叔叔。厲白竹倒是不怕生,聲音朗朗地回答沈烨:“我20了,上學比别人晚一年,沒讀大學,現在在做學徒,所以放假就過來找我兄弟玩了,夜神。”說着,他還道:“有一回晚自習我跟戚霁偷看夜神你比賽,還被班主任抓到過呢,沒想到戚霁現在都能跟夜神做隊友了,要不夜神一會兒給我簽個名,我帶回去送給我同事?”這一口,明顯舔得沈烨很舒服,但崔雪緻的聲音卻悠悠響起:“晚自習都不上的啊,是看的哪場比賽,有這麼精彩?”陽光下,秦玦恍然感覺那個厲白竹愣了半秒,但很快,對方的聲音依然甚是好聽:“就是當初夜神lo赢了大魔王deon那場啊。”這場“神魔大戰”的确是沈烨最出名的經典勝局之一,但秦玦卻皺眉:那都他媽四年前的比賽了,厲白竹和戚霁還沒做同學呢,靠腦電波一起看的?可是戚霁沒拆穿就算了,哪怕聰明如崔雪緻,都像沒發現似的,隻是點點頭繼續打自己的排位,任由戚霁帶着厲白竹參觀戰隊基地去了。兩人出門前,秦玦隐約又聽到了那複雜難辨的南方話,所以不禁把鍵盤拍得更響,跳傘的位置也選在了機場,一心隻想剛槍。隻不過半分鐘後,沈烨的不爽倒先明顯了起來:“這姓厲的小孩不太老實啊,老子價值8000一張的簽名也是他能騙的?艹——”但一句話沒罵完,沈烨卻被秦玦的神情吓了一跳:“……幹嘛,兄弟,你怎麼看起來比我還委屈?”“啊?”秦玦一哆嗦,否認道,“沒、沒有,我隻是覺得,他倆悄悄話說方言,你們南方人都能聽懂,就欺負我……”感覺哪裡不對,秦玦趕快補充:“我是說,我這種北方猛男——”沒想到空氣卻靜了一秒,兩個老油條對視一眼,忽然都笑了:龜龜,你是對他倆的浙江方言有什麼誤解?我們再是南方人,也聽不懂一個字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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