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家夥到底是人還是鬼,怎麼施展出了這等鬼祟手段?誰要是再對他言語不遜乃至動作粗魯,他說不定會當場殺人。問題是,他即便殺了人,表面上也不會讓人看出什麼殺人的動作,誰都無法指認他是殺人犯。
殺人于無形,這樣的家夥太可怕了,這個案子絕對不能再審了!
想到這裡,暴石急忙說道:“依我看,這個人應該不是什麼殺人犯,你們且把他關進大牢裡,待我有空的時候從容審訊!”
說罷,向小尛子鞠個躬,旋即退場。
一幹輔助官員和皂吏見狀,雖則仍自懵逼,卻不得不乖乖地按照暴石的吩咐辦。
他們隐隐感到,小尛子不好惹、詭異得很,暴石這麼冷處理,起碼暫時對他們有些好處,至于以後的事,能拖一天是一天吧,不然又能怎樣?
押送小尛子去牢房的過程中,皂吏們不得不陪着小心,不但沒有給小尛子戴鐐铐,反而親親熱熱地跟小尛子聊天,似乎他們之間是多年未見的老友。
暴石則端坐在堂椅上,雙眼直直地盯着牆上那官法如爐真如爐的标語,表面看去靜靜地發呆,實則心思在不停地運轉。他所想的是,這個自稱殺人犯的家夥,興許真的是殺人犯,興許是一時興起故意來公堂上攪鬧,然而不管是哪一種情況,都極其不好對付。
倘若這個家夥真是殺了童貫的兇手,那麼由于他具有殺人不見血的詭異手段,自己也不能真的将官法套在他的脖子上、對他進行無情的審判。那麼做的話,這個殺人真兇或許死不了,自己卻注定會死。
自己辛辛苦苦地爬上推官這個位置,其間經曆了太多磨難、煎熬,非常不容易,如果因為這個詭異的殺人真兇而丢了性命,那就什麼都沒了,遑論什麼錦繡前程,遑論什麼榮華富貴。
如有可能,還是盡量洗脫這個家夥的罪名為好,不是為他,而是為自己。
按理說,童貫被殺乃是轟動全城的大事,而今抓獲了殺人兇手,暴石理當及時向城主禀報。可是,思來想去,暴石最終決定先不向城主報告。一旦向城主禀報,城主勢必會催促他盡快審辦,屆時他就會陷入被動。而如果不向城主禀報,他就具有最大的自由裁量權,想怎麼處置就怎麼處置,甚至可以不聲不響地将小尛子釋放出去。
他看得出來,小尛子并非傻子。一個精神正常而又具備詭異殺人手段的人,即便真的殺了人,也不可能主動投案,溜之乎也才是最合理的選擇,即便不跑,别人也無法指證他殺人。可是現在,這個家夥卻偏偏對捕快們宣稱自己是殺人兇手,其中明顯透着不合理。
暴石因此判斷,最大的可能,是小尛子由于年少頑劣,打算故意來公堂之上攪鬧一番,并通過借機施展那些詭異的手段,讓官員們知道他不是善茬,僅此而已。這樣的話,他就更沒有必要小題大做地去禀報城主了。
驚動城主的事一般都不是小事,如果他小題大做而最終查實小尛子不是殺人兇手,那麼結果就是雙方都難堪。
其中還有個關鍵的問題,童百萬知曉殺人兇手被抓獲,必定向城主施壓,要求城主盡快将殺人兇手正法。盡管小尛子最終被查實不是殺人兇手,童百萬也不會認同,反而可能認為官府無故縱放罪犯。到了那個時候,事情就變得越發複雜了。
為今之計,他隻能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,不給城主尤其是不給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煩。
至于小尛子被暫時關進牢房之後會不會給典史、禁子們添麻煩,那不是他所關心的事。
他處事的原則一向是,自己沒有麻煩就好,别人的任何麻煩都跟他無關。
靜坐良久,他方才起身回到後衙,本打算好好休息休息、順便好好理一理自己的思路,卻被一個貿然闖進來的屬下打擾了。
“你這個家夥,是不是存心不讓我安生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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