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業第一天還有很多事情要忙,朱明月當然不會真的抓陳容去寫書。但是她對陳容和朱彪私下勾結的行為表示嚴重不滿,在經過一番批評教育後,陳容無奈保證下不為例。
朱彪也說道:“姐,都是老陳一廂情願,我可沒答應他啊!”
對于朱彪賣隊友的行為,陳容内心十分鄙視,也不知道剛才是誰的嘴都笑咧了。既然你朱彪不仁,就别怪我陳容不義,以後再有好事可沒你份了。
陳容所料不差,五千本雜志第一天就賣光了。經過一上午時間的傳播和發酵,那些沒有看過射雕的人也知道了《彪新立異》,有些人對乞丐失蹤案的報道感興趣,有些人則是對宛姑娘的專訪很好奇,聞訊來買雜志的人越來越多。
雜志社門口的街道堵了一天,衙門都有些不樂意了,陳容隻好提前啟用雜志亭,分流過去不少顧客。雜志亭現在還隻是個空殼子,裝飾和牌匾都沒做,原本是打算等開業的風潮過去,再用做常駐售賣點的,到時雜志社就隻作為辦公場所,不再負責售賣。
第二天,加印的五千本又賣出去一半左右。安甯縣總共隻有十萬人,能賣出去七千五百本,已經讓陳容非常滿意了。雖然整個縣城的購買力遠不止這些,但雜志畢竟是可分享的讀物,很多人從别人那裡看過,也就不會再買了。七千五百本裡,肯定有不少人出于收藏,或是其他的目的,一人占有多本。實際算起來,真正擁有雜志的人應該不到七千人,以平均每個家庭三到四口人換算,大約每四家買一本雜志,足以說明《彪新立異》已經風靡全城了。
更何況,這才隻是第二天。
陳容等人按照昨天的計劃,雇人到周邊縣城售賣,開始進軍其他城鎮的市場。兩天過去,又賣了三千本。
這還是因為他們在其他地區沒有駐點,也沒有做過宣傳,隻能靠口碑口口相傳,不然隻會賣得更火。不過有了第一期打底,相信等第二期出版的時候,周邊城鎮的銷量還能猛漲。
三天開業酬賓過後,安甯縣的雜志價格上漲到二百五十文本,其他地區的價格還是二百文本。因為安甯縣的市場基本達到飽和了,漲不漲價已經沒有多大意義,能多賺當然要多賺。但其他地區不一樣,還有很多人沒買過,差這五十文能增加很多買家。
短短幾天,第一期雜志的純利潤已經超過了一千兩。朱彪重新計算了一遍,發現自己能分到三百多兩,再也不抱怨了。對于雜志社的元老成員,經過董事會商議決定,給每人分發五兩的分紅。以後每一期雜志出版後,都會根據當期收益,拿出一部分作為員工分紅獎勵,現在人少,每人分到的自然會多一些。
除了銷量的火爆,雜志的内容也引起讀者熱議。
有些人在抱怨虛假宣傳,因為之前一直說這一期會刊登射雕英雄傳大結局,結果買來一看,隻是大結局上卷,最後華山論劍的内容留着下期連載。但抱怨歸抱怨,真出了下期,他們還是會買的,畢竟這本雜志上的其他文章也很精彩。
畫皮的故事雖然很吓人,但得到了一緻好評,唯一算得上批評的,就是說故事太吓人了,看完晚上睡不着覺……但你要是問故事好不好看?所有人都會說它情節跌宕起伏,借鬼怪諷刺社會現象,作者當為大才。然後一看署名,又是東小月……
接着往後翻了翻,果然,這一期所有文章的作者都是東小月。東小月到底是何方神聖啊,怎麼什麼文章都能寫?《彪新立異》的封面上寫着,這本雜志的主編也是他。
“我聽說,東小月就是明月郡主,那射雕就是她親自拿着手稿送到武林齋的。”
“屁!東小月是陳容,開業的時候我看着他了,他也是雜志社的老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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